日前,新华社“中国网事”报道了山东宁津县个体运输户刘胜春今年6月开油罐车在河北易县发生车祸,被要求交8万元的天价拖车费,数月后费用飙升到13万余元。易县迅速对涉事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,6名干部被警告或免职,清障公司被责令停止经营,并处以3万元罚款。
不要说是13万元,哪怕是8万元的拖车费,对业主来说确实都无异于是天价了。这样昂贵的拖车费,恐怕意味着一年起早摸黑所赚的辛苦钱,还不够支付一次车祸所造成的拖车费,足以让车主闻价色变。问题是关于这样的天价拖车费,媒体已经报道过多次,也绝非河北所独有的现象。可为什么历经这么多次批评报道,有关方却面依然没有举一反三的整治举措,而天价施救费或拖车费却总是“你方唱罢我登场”地此起彼伏,成为坑害运输业发展的肠梗阻?
发生在易县的这起天价拖车费事件,是12月11日被媒体披露的,而12月13日的晚上,官方就通报了处理结论。这样的反应和处理速度,应该说体现了高效率,可以起到“堵嘴”并迅速平息舆论炒作的作用。但是,官方的通报中,却未回应清障公司是否是由交警大队找来这个重要的问题,依然留下满腹疑问。如果是交警找来的,那么交警和清障公司这两者之间存在什么关系,为何证件不全的企业,竟能逃脱相关部门的层层监管?通报称“针对该事件的进一步处理情况,我们将及时向媒体通报”。这样的说词,是意味着后续的调查处理将继续跟进,还是打个太极,以帮助相关部门渡过眼下的难关,最终使事件淡出公众视线并不了了之?类似这样的“拖字诀”,在官方对诸多事件的处置中,堪称屡试不爽。
这般“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”,是因为诸多天价施救事件的报道,其中都有着交警的影子,总是若隐若现地存在。而奇怪的是,这次易县天价事件中被处理的6人,却没有交警。为什么这些清障公司总是能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,恰到好处地赶到现场赚钱?如果这其中没有人提供信息并穿针引线,这天上掉下的“馅饼”,怎么就那么不偏不倚地砸到了清障公司的头上?而这样的公司屡屡被质疑,却依然能够顽强地生存和发展,这其中要是没有猫腻或者说利益链条,又如何能够解释得通这些怪象?
发生事故本属不幸,遭遇天价施救费就更无疑是人为的雪上加霜。道路运输的畅通程度,关联着经济社会的发展,所谓发展的“先行官”,即突出说明了其重要程度。而诸如天价施救这样的事件,则是生长在道路上的恶性肿瘤,成为交通运输发展的障碍。到底是什么原因,无法割掉这颗肿瘤,折磨着运输从业者?(信息来源于:凤凰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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